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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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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利平代表建议 立法保障法律盲区环卫工人权益


  环境的美化,离不开城市的“美容师”,全国目前约有400万名环卫工人。但你可能并不知道,环卫工人中很多人面临着工作时间长、劳动强度大、工作环境差、社会地位低、工资待遇低等问题,权益长期得不到切实保障。如何改善他们的生存现状,牵动着全国人大代表王利平的心。

  “如果没有环卫工人,无法想象我们的城市会是什么样子。环卫工人在现代化城市管理中充当着重要角色,他们的生存现状值得我们去关注关心。今年,我将目光聚焦在他们身上,建议立法保障法律盲区环卫工人权益。”王利平说。

  据王利平介绍,从法律的视角可以划分出六种类型的环卫工人,分别是事业编制环卫工人、劳动合同制环卫工人、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环卫工人、劳务关系环卫工人、双重劳动关系环卫工人、法律盲区环卫工人。针对法律盲区环卫工人,根据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规定,男年满60周岁,女年满55周岁,属于应退休的劳动者,他们因为超龄无法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在社保部门也无法上保险,属于一般雇佣关系,需要适用侵权责任法、民法、合同法等来保护其权益。因此,从同工同酬、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,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群体至今被法律遗忘,处于受保护的盲区,值得深切同情。

  2015年度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组数据显示,环卫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50%,社会保险缴纳率仅40%,环卫工人平均工资大多占城市平均工资水平50%,环卫工人患职业病比例达5%。王利平说,导致环卫工人出现上述权益困境的原因,总体分析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,一方面是有法不依,另一方面则是无法可依即存在法律漏洞或盲区。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权益困境来自于法律漏洞;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的权益困境则来自于法律盲区。

  “环卫工人待遇低下,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的待遇处于极低位置。”王利平建议,务必坚持问题导向,通过立法解决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的权益保障问题。一是建立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与劳动关系同业者享受同工同酬待遇;二是建立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从业年龄限制;三是建立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高岗津贴制度。

  宿迁网北京电(记者 王晨 田庆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