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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: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000-2500元/月租房补贴


为充分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来宿就业创业,根据《宿迁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领暂行办法》要求,12月6日,宿迁市启动了2019年度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领工作。

申报对象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到宿迁企业全职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的各类紧缺急需人才;年龄不超过35周岁;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本科学历,在乡镇创办企业或就业的紧缺急需人才,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本科。一是自主创业人才。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,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且已完成注册登记、社保等相关手续。二是企业引进人才。已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,缴纳社会保险,且承诺自接受补贴当年起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。已入选县级以上引才计划的各类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。

补贴标准及期限: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;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;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;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。补贴期限为2年,资金按年度发放,主要用于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、生活等支出。

转自《网上宿迁》